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较为灵活的用工方式,已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派遣也称人才派遣,无论是低端人才还是高级人才,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务需求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单位是经劳动部门批准,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以提供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型企业。
2、劳务派遣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主要法律关系又:(1)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劳动者的日常管理,并支付工资及负责缴纳各种社会保险。(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即建立用人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向用工单位派出合格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则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3)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管理,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劳动。
3、用工单位需应承担的费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工单位的开支项目有: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劳务派遣服务费和《劳务派遣协议》中双方协商认可的费用。
劳动保险代理:是为减少单位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险管理中,繁杂事务的人工成本,许多单位选择了劳动人事代理
1、 什么是劳动保险代理
劳动保险代理是代理方受用工单位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办、代缴各项社会保险的行为,其核心是代理方根据委托方要求,按照双方签订代理协议的内容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
2、 劳动保险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代理方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2)代理方只完成用工单位委托的服务项目,不承担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3)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只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属民事法律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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